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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额解释

 

    定额解释一般以口头解释为主,当涉及发承包双方或国家重大经济利益时,也可用书面解释。口头咨询与书面咨询流程如下:

    1、口头咨询流程:

    与定额口径相关的一般性问题,咨询人应到造价管理机构相应职能科室进行当面咨询。造价管理机构职能科室对咨询内容、结果,填写《咨询表》备案,并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告知。一般性定额解释问题的咨询每3个工作日一结。

    2、书面咨询流程:

    与定额口径相关并涉及发承包双方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,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造价管理机构。

    咨询函应详细说明所咨询的问题和工程名称、工程地点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,双方当事人必须加盖公章并到造价管理机构讲清所咨询的问题,受理后一般每7个工作日一结。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。

    与定额口径相关并涉及发承包双方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,已按法律程序进入和解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阶段的,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科室不再受理并解释.

    3、接受咨询后内部处理流程:

    职能科室人员自主解释→职能科室人员讨论后解释→处有关人员讨论后解释→请示省站后解释。

    4、书面资料应备案归档。

    、原则上不接受电话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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